新领证
1、 申请报告;
2、 《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;
3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;
4、 卫生管理组织(架构)名单;
5、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;
6、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;
7、建设项目四置图、平面布局图(空调系统生产车间、生产设备、给排水系统、卫生设施布局、通风排气),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(标明尺寸、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)。(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);
8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(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,但领证前必须提供)。
换证、复核
1、 申请报告;
2、 《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;
3、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(副本);
4、 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,产品备案表原件;
5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:10人以下提供全部复印件,10人以上提供名册。名册内容包括:序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种、健康证发放日期、证号、培训证发放日期、体检单位、培训单位;
6、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、流程布局、产品配方、工艺及标签、卫生设施、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、空调系统、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;
7 、 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书(一年内)。
变更
1、 申请报告;
2、 《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》;
3、新增产品的,按“新产品审查”进行,所需资料也一样要求;
4、减少产品的,仅需递交“申请报告”;
5、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